校务公开工作联络员工作职责
发布人: 工会 发布时间:2010-06-02 点击数:120
为实现校务公开工作的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制定校务公开工作联络员工作职责如下:
1. 督促所在部门或院系及时公开应公开的校务信息。
2. 及时将已公开的校务信息资料建档入册。
3. 按月将已公开的校务信息资料和反馈表报送校工会存档。
4. 做好联络协调工作,及时处理校务公开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校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0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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