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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城市学院工会教育阳光服务平台建设实施方案
2014-05-15 10:23  

湖南城市学院工会教育阳光服务平台建设实施方案

 

为切实履行工会“四项”职能,认真做好积极反映教职工群众意见和诉求的工作,根据《湖南城市学院教育阳光服务平台建设工作方案》精神,结合本单位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积极推进学校教育阳光服务平台规范化建设,不断畅通教职工诉求渠道,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通过阳光服务赢得广大师生满意,办人民满意的教育,实现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促进学校和谐稳定发展。

二、工作目标

以全校教职员工为服务对象,以建立上下联动、横向协调、便民利民、高效优质的教育阳光服务体系为目的,按照规范、完善、创新、提高的工作要求,构建集政策咨询、信息公开、舆情回应、投诉受理等多功能于一体的综合型服务平台,切实履行组织、协调、服务职能,为广大教职工提供优质、便捷的服务。

三、教育阳光服务平台建设体系

校工会在学校教育阳光服务平台中心的指导下,建立为在职在编教职工服务的体系。

1.阳光服务站点建设。工会负责建立一个为教职员工服务的阳光服务站。工作载体:网络、诉求信箱。

2.网络服务平台建设的内容。按照“统一域名、统一后台管理、统一信息发布、统一数据平台”的原则,以学校网站为主站,建设好工会分站,构建好学校教育阳光服务网络平台之一。充分发挥维权服务、电子信箱、工作QQ群等信息资源优势,使教育阳光服务网络全覆盖。

四、教育阳光服务工作流程

按照“受理接待、登记报送、交办处理、回访办结、信息反馈、分析归档”等步骤推进阳光服务工作流程化、规范化和制度化运行。

1.受理接待。受理咨询、诉求或来信,接待来访群众,接收网络投诉等。

2.登记报送。所有受理内容按照咨询件、投放件(分为一般件、重点件和重大特急件)、求助件(分为一般件和重点件)和建议件等,分类登记,并按照其性质和涉及的部门、单位分别送达相关部门。

3.交办处理。将群众咨询、诉求等事项,按照事项隶属关系及时转交相关部门或进行办理、答复。

4.回访办结。对服务事项办理情况进行及时回访,记录回访情况。并将有关情况报告学校教育阳光服务中心或相关职能部门。

5.分析归档及信息反馈。定期收集整理分析所负责的窗口信息,并及时反馈到学校阳光服务中心。

五、组织领导

加强教育阳光服务平台建设是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途径,必须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强化服务意识,把阳光服务平台建设办成广大师生和教职员工的贴心工程。

校工会成立教育阳光服务站,由下列人员组成:

  长:石清丽

  员:杨芙蓉  周敏

六、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明确分工,落实责任。

2.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3.及时处理各种教职工的诉求,为教职工提供优质服务。

4.加强管理和考核,强化工作责任。

5.为教职工合理、正确诉求等提供更加有利条件。

 

 

   

2014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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