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处室校务公开工作检查情况通报
6月24-27日,根据学校校务公开领导小组的工作安排,校工会联合党政办、纪委监察处组成的校务公开检查小组,对学校部分机关处室行政职能部门2014年上半年开展校务公开的工作情况进行了检查,现将检查工作情况通报如下:
一.本次校务公开工作检查重点是抽检部分行政职能部门2014年上半年的校务公开工作情况。受检单位有:资产处、计划财务处、教务处、科技处、学生处、招生就业处、人事处、党政办、国际交流处、产业处、现代教育中心、后勤处。
二.因本次检查是为年底全年校务公开工作总结评比做准备的半年次阶段性的检查,所以未要求受检单位作总结性汇报工作,主要检查校务公开工作的实际工作情况,其内容涉及:1.是否成立领导小组并有专人负责校务公开工作。2.台账、档案资料是否齐全。3.信息反馈表是否按要求交校工会。4.网站建设情况(单位网站是否创建了校务公开工作栏目)。
三.检查情况:受检单位的校务公开台账、档案资料基本都比较齐全,各部门校务公开的内容(项目)都在网站上进行了公开。信息反馈表只有少数部门在检查前上交了校工会,多数单位正在整理准备中,拟于检查期间上交校工会。检查的12个部门中,都有专人负责校务公开工作,11个部门成立了领导小组,并建立了相关资料。其中资产处、计划财务处、学生处、后勤处上交信息反馈表及台账、档案资料情况都较好,科技处未成立校务公开领导小组,有关台账等资料欠缺。部分单位虽然校务公开工作都做了,但忽视了有关资料的及时整理归档,有的信息反馈表上交不及时。
根据上述情况,现就下阶段校务公开工作明确以下要求:
1.各部门必须认真贯彻《湖南城市学院校务公开实施办法》,按照《湖南城市学院校务公开工作考评细则》,成立校务公开领导小组,部门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要有专人负责公开工作的运行,并有计划,有总结。
2.查漏补缺。各部门已经公开的事项,没有填写好公开“信息反馈表”报校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必须在6月29日之前按规定和要求填好补齐上交,并要附上公开实施过程的具体信息,以便核对。
3.12月份,校务公开领导小组将对各部门校务公开工作进行总结评比,以促进全校校务公开工作健康有序进行。
校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