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城院工[2020]09号
关于开展湖南城市学院第四届体育文化节教职工
运动项目比赛的通知
各分工会:
为丰富教职工业余文化生活,促进教职工身心健康和全民健身活动开展,根据校工会年度工作计划,决定开展体育文化节教职工运动项目比赛活动(与学校体育文化节同步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比赛时间: 2020年11月中旬(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二、比赛地点:学校田径场
三、比赛项目
个人项目:
男子组:1500米(分甲乙组);立定跳远(年龄不限)
女子组:800米(分甲乙组);立定跳远(年龄不限)
参赛运动员按年龄分甲、乙两组
甲组:公历198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在职教职工
乙组:公历1981年1月1日以前出生的在职教职工
集体项目:
50米迎面接力(每个分工会组织8名队员参加,其中男女队员各4人)
集体跳绳(每个分工会组织10名队员参加,其中男女队员各5人)
四、参赛单位及报名
1.本次比赛以分工会为单位组队,校领导按所属分工会参赛。本校在职教职工、身体健康者均可自愿报名参加比赛。
2.各分工会报名人数个人项目不超过2人,报名后不得随意弃权和无故缺赛。
3.各分工会务必于10月30日前将运动员纸质名单(加盖本单位公章方为有效)报至校工会。同时将电子文档发送到6975955@qq.com。联系人:周敏 。
六、奖项设置
1.所有项目的比赛均为决赛,按成绩排列名次。
2.单项比赛成绩取前6名予以奖励,集体项目比赛取前8名予以奖励。
如体育学院分工会获得比赛第1名,则颁发特等奖,第2名上升为第1名,后面名次递升。如未出现上述名次排列情况,则按实际名次奖励。
七、其它事项:
1.校工会对参加全部二个集体项目的分工会发放组队费1000元。
2.本次比赛裁判由学校体育运动委员会统筹安排。
3.运动员赛前要做好有关准备活动,提倡安全、文明比赛,赛出风格,赛出水平,取得好的成绩。
4.个人比赛项目结束后,现场颁发前3名获奖奖牌。其它奖项证书和所有奖项奖金均在田径运动会结束后由各分工会统一到工会办公室领取。
5.本次比赛未尽事宜,由比赛组委会负责解释。
中国教育工会湖南城市学院委员会
2020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