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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关于组织2025年教职工暑期疗休养工作的通知
2025-05-22 10:57  

各分工会:

为认真贯彻落实《劳动法》、《工会法》、《教师法》、《中国工会章程》,保障教职工休息、休养和疗养的权利,增进我校教职工的身心健康,凝聚起学校发展的强大合力,结合我校实际,提出我校2025年优秀教职工暑期疗休养工作方案如下:

一、疗休养名额分配

2025年我校优秀疗休养人员名额按工会会员总人数一定比例确定,今年继续按优先教学一线的原则,各二级学院的疗养人员按7%,其他部门按5%核算(见附表)。

二、疗休养对象

1.在学校本科教学审核评估工作中做出重大贡献的教职工(会员)、在学校教学、科研工作中做出重大贡献的教职工(会员)。

2.在职的优秀教职工(会员)(含劳模、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党员、优秀党务干部、优秀工会干部、优秀工会会员、模范女职工、三八红旗手、年度考核评优人员等各类先进)。

三、疗休养时间及地点

2025年疗休养时间为4天(含往返时间)。暂定第一批:月 日至 日;第二批: 月 日至 日。疗休养地点为:

四、其他事项

交通住宿餐饮保险等安排

1.各分工会要关心教职工的身心健康,重视疗休养工作,在比例指标范围内确定合符基本条件的疗休养的人员,71日前上报校工会审核确定。各分工会在上报优秀教职工暑期疗休养人员前,必须将拟报人员在本分工会范围内公示三天,无异议后上报。

2. 出于便捷、安全和节约的原则,校工会安排工作人员负责协调疗休养过程中往返交通、住宿、餐饮、保险等具体事宜。

3. 校工会确定后的优秀教职工暑期疗休养人员却因特殊情况不能成行的,应提前三天通知校工会,校工会积极妥善协调处理。

4. 校工会确定后的优秀教职工暑期疗休养人员不得私自换人或顶替,如发现此情况,其所属分工会负责人有责任配合校工会及时劝退,造成不良后果者,校工会提请学校对当事人给予纪律处分。不允许带家属。

附件:1.2025年优秀教职工暑期疗休养人员名额分配表

2.2025年优秀教职工暑期疗休养行程安排

3. 2025年优秀教职工暑期疗休养人员登

记表



中国教育工会湖南城市学院委员会

                        2025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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