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本单位申报,校务公开考核小组考核,确定党政办公室、人事处、学生工作部(处)、计划财务处、保卫处(武装部)、图书馆、招投标与采购办公室、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体育学院、机电工程学院(排名不分先后)10个单位为2016年度 “校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先进单位”。 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 2016年 12月 13日 至 2015年 12月 17日 。
对公示情况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书面向学校纪委监察处、校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过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0737-6110025 汤老师、0737-6111015 周老师
特此公示。
湖南城市学院校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