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城市学院工会关于评选2015年度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知》(湘城院工[2016]06号)文件精神,经先申报后考核、评选的方式,确定市政与测绘工程学院分工会、美术与艺术设计学院分工会、音乐学院分工会、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分工会、继续教育学院分工会、图书馆分工会、机关一分工会、校办产业分工会为“工会工作先进单位”。马克思主义学院分工会、机电工程学院分工会为“先进教职工小家”。 现予以公示,公示日期为2016年4月18日至4月22日,若有异议,请与工会办公室联系(0737-6353629、杨老师)。
特此公示!
中国教育工会湖南城市学院委员会
2016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