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先申报后考核、评定的方式,我校确定团委、组织部、人事处、招生就业处、计划财务处、资产处、规划建筑设计研究院、现代教育技术中心、美术与艺术设计学院、体育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排名不分先后)11个单位、部门为2015年度 “校务公开民主管理先进单位”。 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 2015年 12月 16日 至 2015年 12月 18日 。
对公示情况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书面向校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过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周敏
联系电话:0737-6111015。
特此公示。
湖南城市学院校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
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