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城市学院工会关于评选2014年度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知》(湘城院工[2015]02号)文件精神,经先申报后考核、评选的方式,确定城市管理学院分工会、商学院分工会、外国语学院分工会、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分工会、体育学院分工会、马克思主义学院分工会、后勤处分工会、校办产业分工会为“工会工作先进集体”。 文学院分工会、通信与电子工程学院分工会、图书馆分工会、校办产业分工会为“特色工会活动”。音乐学院、美术与艺术设计学院、继续教育学院、资产处为“帮扶工作先进单位”。城市管理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音乐学院声歌系、外国语学院基础英语教研室、审计处、学生工作处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为“巾帼建功示范岗”;唐 葭、郭美兰、郭赛球、王 静、姚力之、冷 红、龚莹莹、刘 君、周桂平、薛冬英为“巾帼建功标兵”;管红兵、梁玲芝、何 阳为“优秀女职工工作者”;黄金莲、鄢恒珍、秦燕飞、蔡 霞、王竹良、余丽君、尹志芳、刘 育、易婵娟为“孝顺儿媳”。 现予以公示,公示日期为2015年4月16日至4月18日,若有异议,请与工会办公室联系(0737-6353629、杨芙蓉)。
特此公示!
中国教育工会湖南城市学院委员会
2015年4月16日